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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与建行北京分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

■今日观察
1998-06-26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莫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今天,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这标志着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向住房商品化迈出了关键一步,对于加速其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和真正启动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的购房贷款消费具有重大意义。据悉,此后,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职工购房可以在建行北京分行25个营业机构办理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住房组合贷款。

刚刚结束的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建设工作会议,把“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而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两种重要形式,也是银行发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支持职工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中央在京单位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其房改进程相对平稳,1996年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直属机关及其在京单位开始委托建行北京分行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由于中央在京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及其统一管理的要求,建行北京分行修订了有关公积金归集业务内部操作规章制度,面向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开发了“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管理系统”,同时开发并运行了住房公积金业务计算机联网核算系统,大大提高了单位与银行往来的工作效率。

另悉,下半年中央在京单位职工将可持公积金查询卡在建行联网储蓄所和自动柜员机查询自己公积金余额,并可用此卡按月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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